官方:到2035年全国水土保持率达到75%******
中新网1月12日电 国新办1月12日就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。水利部副部长朱程清介绍,《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》要求,到2035年,系统完备、协同高效的水土保持体制机制全面形成,人为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控制,重点地区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治理,全国水土保持率达到75%。
朱程清介绍,党的十八大以来,我国水土保持工作取得显著成效,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持续呈现“双下降”态势,为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。据水利部最新监测成果,2021年全国水土流失面积267.42万平方公里,较十年前减少27.49万平方公里,强烈及以上等级面积占比由33.8%下降至18.93%。同时,水土流失治理有效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人居环境,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。
朱程清指出,党的二十大强调,推动绿色发展,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,对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。近日,中办、国办印发了《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》,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纲领性文件,对于加快构建党委领导、政府负责、部门协同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水土保持工作格局,推动新时代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。《意见》分为三大板块,共6个部分。
第一板块是总体要求。坚持生态优先、保护为要,坚持问题导向、保障民生,坚持系统治理、综合施策,坚持改革创新、激发活力,锚定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,提出到2025年,水土保持体制机制和工作体系更加完善,管理效能进一步提升,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管控,重点地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,全国水土保持率达到73%。到2035年,系统完备、协同高效的水土保持体制机制全面形成,人为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控制,重点地区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治理,全国水土保持率达到75%。
第二板块包括第二至第五部分,是四项重点任务。
一是全面加强水土流失预防保护。核心是落实节约优先、保护优先、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,结合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,统筹推进水土流失预防保护。包括突出抓好水土流失源头防控、加大重点区域预防保护力度、提升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3个方面内容。
二是依法严格人为水土流失监管。重点是落实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,聚焦有效管住人为水土流失增量提出的政策措施。包括健全监管制度和标准、创新和完善监管方式、加强协同监管、强化企业责任落实4个方面内容。
三是加快推进水土流失重点治理。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,聚焦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,明确水土流失治理的重点任务。包括全面推动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、大力推进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、抓好泥沙集中来源区水土流失治理3个方面内容。
四是提升水土保持管理能力和水平。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,对健全规划体系、完善工程建管机制、加强考核、强化监测评价、加强科技创新5个方面进行了部署。
第三板块为第六部分,是保障措施。从加强组织领导、强化统筹协调、加强投入保障、强化宣传教育4个方面对贯彻落实《意见》提出明确要求。
朱程清表示,下一步,水利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积极会同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,推动《意见》各项要求落实落地。
2022年青海支出35亿元保障困难民众基本生活******
中新网西宁1月19日电 (李隽马钰)19日,记者从青海省民政厅获悉,2022年该省按照低保、特困、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贫困家庭等社会救助政策,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民众全部纳入救助范围。严格落实家庭收入豁免、就业成本扣减、低保渐退期和“单人保”等政策制度,足额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,切实保障困难民众基本生活。截至目前,该省长期保障社会救助对象共计57.57万人。2022年全年累计支出困难民众救助资金35亿元。
入冬以来,青海省按照城市低保对象、城市特困供养对象1000元/户,农村低保对象、农村特困供养对象800元/户的标准,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取暖救助,共计发放资金1.21亿元,惠及城乡困难民众16万户。同时按照城市低保对象300元/人、农村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对象200元/人的标准,在2023年“两节”期间为37万城乡困难民众发放第二批一次性生活补贴,并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,在2022年四季度连续3个月为城乡低收入人口发放价格临时补贴,共计发放资金0.45亿元,惠及58万城乡低收入人口。
2023年“两节”期间,青海省、市、县三级党政领导和民政部门分别组成慰问团,深入困难民众家中开展走访慰问活动,了解困难群众生活状况及各项政策落实情况,走访慰问孤儿、特困供养对象、低保对象、留守老人等弱势群体,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。截至目前,该省各地共计慰问困难民众5000余户次,发放各类慰问款物100余万元。
此外,青海省各级民政部门加大临时救助力度,解决民众因突发性事件、意外伤害或因家庭刚性支出较大导致的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。全面落实“分级审批”“先行救助”等急难型临时救助措施,加大对低保对象、特困人员、脱贫人口等因疫因灾遇困民众的临时救助力度。主动加强临时救助与灾害救助的政策衔接,确保因灾遇困民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。四季度,青海省临时救助7.7万人次,发放救助资金1.17亿元。(完)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